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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教育局

文章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6-03-04 【关闭】 字体:

教育局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执行县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对县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落实科教兴县战略、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跨世纪的各类人才、力提高全县公民文化素质。

三、管理全县学前教育,初、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管理大、中专招生工作,高、初中会考和自学考试工作,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协助乡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参与组织全县农科教结合工作和智力扶贫工作。

四、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师资队伍建设和全县教师调配,土管本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五、督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体育、卫生、教学研究、勤工俭学、学生管理、信息技术教育、劳动技术教育、教学仪器配备、教育督导评估、教育目标责任管理等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筹措和管理全县教育经费,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基建规划和投资计划,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监测教育经费"两个增长"的执行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实施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七、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教育工会,,共青团等工作,办好教育刊物,组织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县学校安全工作。

八、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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