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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策解读

徽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方案

文章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5-08-07 【关闭】 字体: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15〕31号),《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陇政办发电〔2015〕34号)和《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徽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重点检查阶段工作,确保达到预期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按照“分片包干、分段实施、覆盖全程、各负其责”的原则,从涉农部门抽调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重点检查工作组,对各单位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覆盖所有涉农单位。
二、目标任务
通过重点检查,全面摸清涉农项目资金规模、性质、结构、分布、管理、使用、使用等底数;全面排查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违纪违规问题;通过边查边改、限期整改及时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产和责任人,发挥政策法规的威慑作用;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分析研究,创新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涉农资金长效管理机制。
三、时间及步骤
(一)组织培训(5月8日前)。由县领导小组牵头,对参加重点检查的工作人员进行涉农政策业务培训。
(二)重点检查(5月9日-5月15日)。各检查组按照工作流程对各单位重点涉农资金项目进行检查,并形成重点检查报告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范围
此次检查范围为专项整治行动规定的所有资金。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对所辖县区内所有涉农资金单位全覆盖重点检查。重点检查资金投入规模大、群众反映问题多的涉农项目,检查对象要延伸到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农户等)和工程项目。
五、检查分组
第一组:组 长:张文培 农牧局局长
组 员:本系统内抽调四名业务骨干
检查单位:伏家镇政府 畜牧局 农机局 蚕桑烤烟站
核桃中心 林业站 国土局
第二组:组 长:王俊明 发改局局长
组 员:本系统内抽调四名业务骨干
检查单位:江洛镇政府 交通局 能环办 农技中心
林业局 泥阳镇政府
第三组:组 长:安周平 水务局局长
组 员:本系统内抽调四名业务骨干
检查单位:嘉陵镇政府 农牧局 种子管理站 农办
第四组:组 长:卢富增 住建局局长
组 员:本系统内抽调四名业务骨干
检查单位:永宁乡政府 教育局 果树站 水产站
宗教局
第五组:组 长:蒲福如 扶贫办主任
组 员:本系统内抽调四名业务骨干
检查单位:柳林镇政府 工信局 县妇联
农产品质检站 科技局 环保局
第六组:组 长:陈友平 教育局局长
组 员:本系统内抽调四名业务骨干
检查单位:银杏乡政府 栗川乡政府 人社局
人口局 住建局
第七组:组 长:胡学军 民政局局长
组 员:本系统内抽调四名业务骨干
检查单位:大河乡政府 虞关乡政府 蔬菜站
农广校 扶贫办
第八组:组 长:崔仲文 林业局局长
组 员:本系统内抽调四名业务骨干
检查单位:麻沿乡政府 高桥乡政府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农经站
第九组:组 长:杨京荣 国土局局长
组 员:本系统内抽调四名业务骨干
检查单位:水阳乡政府 榆树乡政府 水务局
商务局 水保局 文体局
第十组:组 长:马杰 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
组 员:本系统内抽调四名业务骨干
检查单位:城关镇人民政府 发改局 卫生局
民政局 农发办
六、工作流程
(一)座谈汇报。检查组听取被检查单位涉农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全面掌握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重点核实在自查自纠阶段是否摸清本单位涉农资金规模、性质、资金流向和存在的问题,是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做到边查边改、限期整改。
(二)核查账务。对重点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单位的财务资料进行全面核查,必要时要延伸检查,并收集原始凭据和资料。
(三)实地走访。通过深入项目单位、农户等,检查涉农资金的到位和发放情况、账实相符情况以及自查自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意见反馈。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结果,反复沟通核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五)形成报告。各检查组在认真填写检查工作底稿和《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项目分类重点检查统计表》表1、《重点检查情况登记表》表2、《重点检查问题情况汇总表》表3的基础上,形成重点检查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被检查单位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开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情况及意见建议等。
七、工作要求
(一)统筹分工,协调指导。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检查工作,按专项整治行动职责分工,成立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局长任组长、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重点检查小组。重点检查小组要按工作安排完成重点检查工作任务,重点检查结束后于5月16日之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重点检查工作报告,表一、表二、表三及检查工作底稿。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各检查组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扎实、细致地做好此次重点检查工作,要查实情、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走过场,务求重点检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边查边改,完善制度。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检查组要及时反馈被检查单位,督促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切实做到边查边改、限期整改,不断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 形成长效机制。
(四)明确职责,全面配合。根据省上下发的涉农资金整治行动项目表,按照涉农项目资金“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本部门所管理的涉农资金重点整治工作,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提供检查动态和专项整治行动每个阶段进展情况等资料,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
(五)落实责任,严肃纪律。严格落实检查组工作责任。被检查单位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账簿、凭证等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重点检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任务。检查组成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廉洁自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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